今年2月,河南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追责问责情况,鲁山县一环保局职工伙同他人将16000余吨废铝灰埋入地下,21人被追责问责。
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
在此案完结数月后,相关废物处置公司人员向记者反映,在公司提供了危害废物铝灰的无害化处置服务后,鲁山县张良镇政府拖欠数百万元的废物处置费和技术服务费。8月26日,张良镇党委书记杜彦辉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已追回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1200多万元,并非3000多万元。他们每月也都向县里申请还款,但县里没钱,不过将会按计划还款给公司。
环保局职工参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资料显示,上述案件涉及的平顶山市宇航皮具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皮带、带扣的加工、销售;箱包的购销。该公司位于鲁山县张良镇贾寨村,占地约6000平方米,已于2016年停止生产。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3月发布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个性整改任务第5项)验收公示》显示,宇航皮具厂“挂羊头、卖狗肉”,在废旧厂房内利用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简易设备,对铝灰渣等危险废物进行破碎、筛分、冶炼,仅厂区堆存量就达500余吨,还有大量被直接填埋在厂区北侧农田内。
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部门在办理该案中,鲁山县张良镇党委出具书面说明,称该加工窝点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公然为违法行为“打掩护”;在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的情况下,鲁山县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张良镇政府以整改名义连夜冒雨推倒填埋区围墙,给调查工作带来干扰。
政府欠款?
河南某环保科技公司向记者提供的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21年7月16日,原告(河南某公司)、被告(张良镇政府)双方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被告向原告支付处置费用。
“处置的价格为1300元/吨,处置完成后,现在还有400多万没有支付。”该公司负责人说。
上述判决书还显示,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转运并处置危险废物共计4,196.49吨,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共5,455,437元处置费用,但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共计120万元,尚余4,255,437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索要均无果,故原告诉至法院。对此,张良镇政府称,原告所诉属实,被告出现污染事故,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希望能够调解。
“除了处置费外,还有技术服务费。”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被欠款的公司曾起诉过张良镇政府,按照当时调解情况,镇政府方面表示会按时定期还款,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河南另一家环保科技公司向记者提供的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2023年4月18日,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显示,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自愿于2023年5月15日向原告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偿技术服务费500000元,于2023年5月30日向原告清偿技术服务费500000元。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被告自愿分别于每月30日向原告清偿技术服务费500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向原告清偿技术服务费674992.5元,共计4674992.5元。
“但实际在调解后只给过两次,一次20万,一次30万,并未按调解计划还款。”上述公司负责人说。
8月25日,张良镇政府一名熟悉该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有6家公司对废物进行处置,4家废物处置公司和2家技术服务公司。“现在还不上钱,是因为县财政也缺钱。县里每个月给我们拨的经费,除了发工资,剩下的钱都会按期打给他们。”杜彦辉说。
废物处置现场(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对于镇政府方面表示因地方财政困难,无法偿还全部欠款的回应,一家废物处置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初公示的赔偿款就有3000多万元。为什么赔偿款没有用于支付签约公司的处置费和技术服务费?杜彦辉告诉记者,目前公安部门已追回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有1200多万元,也优先支付给这些处置公司了。由于需要支付的(总体)费用过高,镇政府没有能力偿还。“追回的赔偿款给到县里了,根据现在的还款计划,预计一年多时间可以还完。”
知识延伸
危险废物是指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作用和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险废物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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