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君子后小人还是先小人后君子?
几个人到一起吃饭或乘车,往往喜欢抢着会钞结账。然而,“抢会了钞的人背面骂那让步不坚持要抢的人,说他小气,说他卑鄙”(王了一《请客》)。在财产的问题上,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兄弟之间(虽然也有亲兄弟明算账的说法,但似乎不怎么流行),财产的所有权不很明晰,一旦发生争执,往往不好分割财产,于是各种丑陋、恶心的事情层出不穷,争夺起来完全没有底线。有限的一点智慧完全用于兄弟阋墙、妇姑勃豀、手足相残、算计揣摩,交往成本无限增大甚至无法进行交往。
再来看欧美人的做法。朋友一起吃饭,实行AA制,咱们各吃各的,吃饭过程中谈正经事、聊天、交流感情,简洁明快干脆自然,不用拉拉扯扯,不用虚文假套,不用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感情。在财产问题上,政府有相关法律,当事人明确立下遗嘱,谁继承,继承多少,继承顺序,继承时间,一目了然,不知道减少多少交往成本。
由此我想到君子、小人的问题。中国的传统做法是先君子后小人,或者是先君子后伪君子,或者是先小人后小人;欧美人的做法则是先小人后君子。
日常使用的君子、小人,通常是在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范围内而言。有时候是事实判断,有时候是道德判断,有时候是道德判断代替事实判断;有时候是应然判断,有时候是实然判断,有时候是应然判断代替实然判断。
《论语》中”君子”和”小人”的含义大致可以归为三类:第一,不同的生存地位:君子指位尊者(士大夫),小人指位卑者(平民);第二,不同的生存状态:君子指本真的生存状态,小人指非本真的生存状态;第三,不同的生存追求:君子指追求”道”的人,小人指追求”利”的人。
在本文中,小人和君子的使用范围可能涵盖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文学等领域。更多情况下,君子是指一种人道、规范、文明的人性状态、人格操守、社会人格,小人则是指一种反人道、失范、野蛮的人性状态、人格操守、社会人格。
在君子、小人的选择上,实际上存在四种可能:
1、先君子,后小人,存在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估计将来也会存在);
2、先君子,后君子,存在于桃花源、乌托邦;
3、先小人、后君子,存在于以性恶论为前提的社会;
4、先小人,后小人,存在于尚未开化的南美热带雨林、东南亚热带雨林、非洲丛林以及按照丛林法则行事的黑道和准黑道。
由于第二种不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只对第一种、第三种和第四种作分析。
如何认识人性善恶,最能见出一个民族的智慧高度。人性论就是所有理论的元点——如果假设1+1=2,即人性的善恶二元论,那么在政治伦理、社会规范、法律制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将会有出色表现;反之,如果假设1+1=3,即人性本善或本恶论亦即人性是由单一的善或者恶组成,那么在诸多方面将会乏善可陈甚至一塌糊涂。
人性论的问题不是一个能用逻辑进行推理、归纳、演绎的问题,而是一个先验论的问题。从更为接近实际情况的角度来看,人性是介于兽性和神性之间的一种状态。兽性或动物性表现为向恶之心,神性表现为向善之心。人的肉身赋予人以动物性本能,人的灵魂赋予人以超脱尘世、求真向善的灵性。心物合一是人得以成为人的最根本存在方式,物质主义使人陷入只关注物质状态的动物状态——因此不妨说物质主义是动物主义的另一种说法,而唯心主义使人凌空蹈虚、陷入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虚空状态。因此心物合一主义是一种更合乎人性的假设。
因为人性中有恶的一面,所以一定要用善来加以导引;因为人性中有善的一面,所以这种导引才成为可能。原罪说在看似不可克服的悖谬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博爱是我们的灵魂得到救赎的诺亚方舟。希伯来先知在沙漠中冥思苦想,为人摆脱肉身、灵魂飞升寻找到这一不二法门。人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个悖谬的事实,最终要解决悖谬也只有用看似悖谬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悖谬的方式就是这里说的先小人后君子。乍一听来,先小人,这未免太低估人的觉悟。然而,在这一人性论基础上建立的政治制度、法律规范、风俗习惯、学术准则,确实能较好的约束人性中的阴暗卑劣的一面,确实能把权力怪兽锁在笼子里不使其为非作歹,确实能使保护弱势者的无罪推定抗衡强大的国家机器,确实能让Lady First(女士优先)蔚然成风,确实能让人更为率真自然,确实能让人把聪明才智用在自己最感兴趣的事情上。
再来看我们汉语文化的设定。孔丘似乎没有说人性的善恶问题,倒是有不少泛伦理化(泛伦理化的毛病是不管出了什么问题都用伦理的方法加以解决,就像数学题本来要在实数范围内解答你却只在有理数范围内解答一样,或者就像杀牛用牛刀、杀鸡也用牛刀一样)的语录,有关小人和君子的说法特别多,提到君子的地方有107次,提到小人的地方有21次:“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从孔丘的说法来看,似乎人的社会地位和先天禀赋就决定了人的君子和小人特性。当然,关于人性的最有名的假设毫无疑问是“人之初性本善”。千百年来,我们以孟轲的性善论作为理论元点,在诸多方面贯彻性善论的方针,结果把我们一个个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装腔作势,忸怩作态,矫揉造作,矫俗干名,口是心非,口蜜腹剑,诡计多端,狡诈诡谲,借刀杀人,引蛇出洞,阴谋阳谋,两面三刀,以邻为壑,“嘴里喊哥哥,腰里摸家伙”……这里所列举的不过是实际情况的万分之一,先君子后小人成为我们的最佳选项。
至于根据财产状况来确定某个阶级在道德上和智力上具有无上的优越性,因而无可争辩的要做带头大哥,无可争辩的要做Big brother,无可争辩的要做斧头帮帮主,那就更没有说服力了。这套东西与孔孟之道不谋而合并且一拍即合,导致诚信缺失,交往困难,民智败坏,心口不一,言行脱节。伪君子成为最优秀者、最成功者也就毫不足怪了!
毫无疑问,“先君子”以其理论上的幼稚和实践上的失败宣告了这一套东西的破产,然而,这一台好戏却丝毫没有收场的迹象。更为可怕的是,随着先君子后小人的破产,又注入新的资本:先小人后小人。这就是中国历史的另一面:阳儒阴法。法家以其手段济儒家之贫乏,儒家以其说辞掩官家之面目。
法家以其刻毒暴戾打造出“法”“术”“势”的利刃,呈现给假模假样的君王,立即使得龙颜大悦,“朕心大慰”。于是各种东西闪亮登场:严刑峻法,请君入瓮,有罪推定;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人心的荒漠化,使得现实社会越来越印证萨特的话:“他人就是地狱。”一个人对一群人的战争成为生活常态。
当一个小孩子把1+1=3作为自己的算术基础时,我们肯定会帮他纠正这个错误;当一群人总是重蹈先君子后小人的覆辙,我们为什么安之若素?我们有没有勇气纠正先君子后小人、先小人后小人的错误?鲁迅、陈独秀、胡适帮我们指出了这个错误,我们为什么还要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是先君子后小人抑或先小人后小人,还是先小人后君子,这的确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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