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期及薪酬待遇
(一)聘期
选聘人员聘期按照海河建投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薪酬待遇
选聘人员按照海河建投公司薪酬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核发薪酬待遇。
四、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背调)—公示—体检—聘任。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至2024年1月3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简历接收时间以简历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相应岗位链接进行报名、信息填报和附件材料提交。
本次招聘不接收公告和第三方猎头公司推荐之外的其他途径递交报名材料。其中相关报名信息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应根据填报内容如实上传相应证书附件,未按照要求上传者视为不具备相应职称/职业资格;
“现任职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及人员规模、资产规模,示例:“XX公司(XX人八险二金,XX万元)”;
“现职位(岗位)”应填写职位(岗位)全称及岗位层级、管理幅度,示例:“XX部门负责人(中层正职/副职,下属XX人)”。
2.教育经历:应从最高学历开始倒序填报(包含全日制及在职教育经历),各段教育经历应按照填写内容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文件,未按照要求上传者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学位。
3.工作经历:应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按照时间顺序,连续填报本人各段岗位/职务工作经历,中断部分视为待业,不计入相应工作经验时间。
4.附件信息:应在此处上传本人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可证明本人相关业绩的材料等。
5.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按顺序依次填写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如未按照要求填写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影响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地址及手机号码,并及时查收。
3.我们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咨询电话:26292347
以上招聘信息由本次招聘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招聘公告
天津市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在天津的一级分支机构八险二金,下辖29家二级机构,300余个营业网点,7000余名员工,各项存款、贷款规模均超4000亿元,是天津金融界的旗舰银行。分行先后获得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最佳服务质量、最受尊敬、最具影响力银行等荣誉,连续多年获得服务实体经济综合评价第一名。
作为工商银行优秀分行之一,天津市分行心怀“国之大者”、秉持“客户至上”、坚持“以人为本”,以提供卓越金融服务为根本,做到“服务客户、成就员工、奉献社会”。着力为新入行员工搭建“工银繁星”人才培养计划、“关键成长期”职业晋升机制以及完备的薪酬福利体系,竭诚欢迎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才俊加盟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在工商银行的大舞台上展示才华成就自我。
一、招聘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国家重点帮扶对象、支农助农群体和重点帮扶区域。
重点帮扶对象指:
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
支农助农群体指:
1.大学生村官(毕业后即担任村党支书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且在2023年内结束聘期);
2.“三支一扶”人员(毕业后即赴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且在2023年内结束聘期)。
重点帮扶区域指:
原国家级贫困县,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具体认定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5人)
(一)岗位类型
根据招聘安排,本次我行提供B类岗位。
A类:我行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县域机构提供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社招人员。A类岗位录用后原则上需在该类县域机构工作不少于5年。
B类:我行在非重点帮扶地区提供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二)具体岗位
客服经理。主要在营业网点从事柜面业务处理、厅堂服务、识别推介、智能业务核验等工作。
四、工作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在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的分支机构。
五、招聘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职位。(附件2)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可通过PC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线上报名申请。
(二)招聘程序中各环节成绩对本次招聘有效。
(三)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招聘系统信息提示、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四)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五)我行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