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花海法庭调解了一起涉及少数民族翁婿之间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在承办法官和少数民族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圆满化解。该案的化解,避免了翁婿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维护了家庭的和谐稳定,同时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马某布与马某义系翁婿关系,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进而发生撕扯,造成身体伤害。报警后,派出所依法对马某布、马某义作出行政处罚,但在后续的赔偿问题上,翁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马某义自觉受屈,遂一纸诉状将其岳父马某布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马某布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花海法庭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案件承办法官带领工作人员到当事人家了解情况,并且去所在地派出所调取相关当事人身份信息及案件材料。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双方当事人系翁婿关系,又涉及少数民族,于是邀请少数民族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在庭前调解阶段,案件承办法官和少数民族陪审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从亲情角度出发,讲事理、说清理、明法理,耐心细致做好各方当事人释发明理工作,指明各当事人在本案中因承担的责任。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历时三小多小时的调解,最终翁婿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履行赔偿款。在签署调解协议时,翁婿二人也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并表示会放下过往,今后和谐相处。
家庭和社会和谐一直是花海法庭全体干警的愿望,我们一定以此次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化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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