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而言,张子微论山出色,对于水法,则所论不详,涉之不深,这应该与张子微的个人实践与着重点有关。
经中,张子微主要在“明堂折水论髓”和“水口论髓”中从阴阳三合局的角度论述水法,但今人不易理解。
反而在别卷中,蔡元定屡有论及水法,并出图示之,较张子微所论更为简捷、明了。
蔡元定 像(济阳堂《蔡氏大宗谱》)
蔡元定认为,论水吉凶的基本原则是看水是否对穴有情。
“大凡水势交会,自是有情。无情之水,虽使捍门耸立,犬牙交错,无补于关固也。如其有情,虽横广三五十里,或至百里,必有特起之山突出空阔之中,此即有情也。”
如何判断水是否有情?
大体以委曲为吉,直射为凶。唯一的例外是秉笏水可直,因为秉笏无曲之理。
“如水虽来,直流射穴,则凶,如斜入抵射冲撞,亦凶。若水势委斜曲折,虽当穴而来,亦吉。水势飞冲,然不射穴,亦吉。若非左右交会而直去则凶。两水虽交而左右手不得停匀为一而直去,则凶。两水虽合,皆由左右斜入,合而为一,以直射则为交剑水。一水横斜曲绕,一角直射斜过,则为之抛剑水。两肋有水出,直出不回顾,则谓之拔剑水。凡此者皆凶。如舞凤回顾、生蛇之玄,虽去无害,此皆取其委曲也。惟秉笏尤取其直。盖笏无曲理也。燥火、钻枪、交剑、死蛇、直箭,虽来亦凶。惟来无直,水法也。”
“大抵水不问来去,皆以之玄屈摺横过为上,惟有秉笏水是直去,不可以为格也。固有当去者,亦须之玄。若直去则为牵拽之水。自主峰后去者,眼虽不见,亦须之玄。若直去亦为后牵之水,为不吉也。”
图为蔡元定关于“秉笏水”的论述。
关于官星与朱雀之别,张子微没有直接提到,这是蔡元定的创见。
他通过问答的形式指出官星与朱雀的区别主要可用以下三个标准来判断:
一、穴中是否可见?“或又难曰:凡在龙虎之前皆官星,何以自本身出者,又分为朱雀,不全谓官星,何也?应之曰:反身朝穴,穴中见者为朱雀;就身出去,穴中不见者为官星。”
二、是否朝穴?“何以现面官不为朱雀?应之曰:见面官非朝穴者也,故不得为朱雀。”
三、是否有止法?“朱雀飞走,山亦非朝穴者也,何以不为官?应之曰:官星单独有止处,飞走之山,开翼翅,出手脚,未有止法,故不得谓之官星。官星无凶,飞走大不吉利,与离乡山同,既为不吉,则不为官也。”
可见,官、曜、朱雀精细之别,义理高深,非季通莫能明辨矣。
蔡元定的个人创见,书中俯拾皆是。
如五星中之“火星”,蔡元定的论述自一至十五,逐层递进,一发不可收拾。
蔡元定曰:
“火禄星,若全火而无木以发之,无土以基之,则炎炎之火,燎原烧野,为无所归宿之火,速发速败,职此之由。……土大厚则克火,土轻则止为盛宿之土,故火自旺无所克害。”
“土者,火之所生也。初从火落者土微而小,故止为宿火之土,既宿之火,必须引发而后燎原。今有木以发之,故火复传而燎,火复生土,则土脉相接应而盛,愈生愈厚,于是出为屏障之土,传土入穴,土气愈厚,火不能焦,只见其发禄富贵矣。”
星辰驳杂,不生造化,虽穿心正出,亦不久。
蔡元定论理,新颖独到:
“水中生火,无木无土又焉能久,势必灭。然犹秀而发禄者,毕竟火为禄星,水为秀星,而又穿心正出,故曰出人必秀而食禄。……盖克我者众,故也。”
五星起祖,须有变化,蔡元定曰:
“初落之水,火气所蒸润也。火益微,水益盛,则火灭而传水,水既传而不杂,则亦为吉龙。五星惟恐驳杂,相克相害,则有凶而无吉矣。如此等龙,虽以火星为主,变而成水,固自无害,变而不成,其斯为祸,不必问起祖是何星为主也。”
以马周祖坟证五星无造化之病,蔡元定断曰:
“纯火谓之无造化。”
图为蔡元定关于火星龙髓的发挥。
龙真脉正主贵,但五星造化不成则祸速,至于祸大小则又看朝应如何,蔡元定的这一论断,发人深省。曰:
“木者,火之资也。此龙以火星为主,木穿其中,适所以助火之势。若止一木二木,则火得力,出为火穴,贵盛无凶。今木穿无土,木不能生,既为火焚,又出木穴,则木变未成,木传无根,环以炽火,其凶可知。故主瘟火连并。然火禄木文,贵秀中寓,龙真脉正,必无虚谈,出人必贵。但木弱火旺,凶祸必至,非速死即诛灭,此在观朝应如何。若朝应皆善,则不过出人夭寿,时见瘟火之祸。若朝应有凶,则诛灭是惧。”
五星须有变换,方有造化,蔡元定曰:
“前图火星下落为二金即化为金曜,变而传木,则以火为主,火传得地,故主火贵。凡经变换即谓之有造化。虽无土木,资金以成曜,是以贵也。此格则以金为穴,则主于金者也,而为众火之所烁,何以获吉?与后格殊矣,不可不察。”
客星替主星须有根基方可,如骤入作穴必凶。若客星只是中间行度,则又看生克如何。主客之位移变化,十分讲究。
崔与之补曰:
“主之说有二。起祖是火,则谓之以火为主,犹言主人落而传变者,宾也;穴是金,则谓之主于金,犹言葬家以金为主,人所葬之尸者,宾也。譬如羁旅远方,依人为主,而主我者乃为烈火所焚,客其得安乎?祸必及客矣。五星以客星而入穴者,必有根基势力,可以胜元来主星,方可替去旧主,自为主也。……夫是以火星变为它星,若客星有镃基、有培植,则客星旺而传葬者,虽主于客星而亦得火星之力。若它星骤穿入火星之中,魏然入座,自为穴主,而葬者又从而主之,所以有凶而无吉。……故凡五星为客,骤入主星之中入座作穴者,无镃基培植,其穴必凶,不可轻用。若元是主星根脉,但中间行度穿变,偶为客星所替,忽然复出,传而作穴,此却又当论造化轻重,非客星掺入之比,更看生克如何,则失之鲜矣。”
五行造化既艰且难,蔡元定究其弥深,曰:
“火旺而不变,已为无造化之火。孤然小土,以客星而代主星入座作穴,故云土弱火强,土少而火众,则土为火所焦。土既焦枯,则不能生植。……凡此皆论五行之造化也。有五行而后有造化,有造化而后有五行,无五行则造化无从而生,无造化则不见其妙,此论五星者,意味深长,非圆机之士不能明也。火星本为尊星,而又主禄,禄中带秀俊,兼该具备,但难为和叶,过烈则易伤,过弱则易熄,生土也而又焦土,土厚则不行,生水也而亦缩水,水盛则不炽,以木而发焰,木积则受压而灭,以金而生曜,金重则不胜而衰,此造化之所以难也。故子微五星造化为地理之玄妙,此当以千一而求之也。”
五行出身如此,风水术中的前砂,亦至关紧要。前砂凶星分明杀、暗杀两类。
张子微将之前少有人提及的停棺杀、暗牢杀等16种暗杀凶星作了详细的论述并配图说明。
对此,蔡元定大为赞赏,并对后世传本故意删去子微关于暗杀凶星内容的做法十分不满。曰:
“此章所述前沙皆已有图形论诀,不过只是援引过处,紧要处在论暗杀耳。明杀分晓可见,人皆知之,暗杀或似好形,或似恶形,人所忽略,然却关利害,故于此复表而出之。……余尝见湖南本此篇甚略,不过只言前沙二种之应而节去暗杀一段,以见传此文者,皆去其精玄,不以授人,何其陋也。抑亦行此术者,恐人知也,则凡有暗杀,必不肯用,则术寡售,故去其害己者,则用心不仁甚矣。子微累世仕宦不绝,心术臧否,固有自来,学术者雅宜推广此心而善用之,斯可对造化。”
为此,蔡元定还特意以自己的经历证明暗杀凶星不可忽视。曰:
“尝于江西见一坟齐整,地亦平平,但不合,前有暗牢杀。试询故老,乃云邓家祖葬,方二十余年起大官司,十余年不决,今已陵替,吁可畏哉。”
图为蔡元定关于埋刀杀的论述。
针对暗杀凶星,蔡元定更提出了处理方法,曰:
“刑杀本无轻重大小,但龙真穴的,主人既正,则虽有刑杀,特小节耳。或可以人力更革修治,或可以竹木栽植掩蔽,或于穴法可以迁徙回避,易之步尺,便当眼界不同,在善于取用耳。所谓不必苦泥者,为指背、裹头、暗角三种,无甚利害。然亦须四相皆有星辰,方可倚特无害。若本非吉地,容易招祸矣。”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蔡元定发挥之论,视野宏阔,言深意远,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了添一字嫌多,减一字嫌少的境界。
有了张子微充足素材和精当结论奠基,再加理学首席主干蔡元定晚年臻于化境的天才发挥,会情通理,首尾衔接,形成完整的风水理论体系,《玉髓真经》无论在体量还是在内容上,都有极大的提升。
张子微《玉髓真经》遂与蔡元定《发挥》珠联璧合,事理昭彰,共同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晚于蔡元定而声名远播的南宋名臣崔与之,平生涉猎广泛,见解卓越不凡,对《玉髓真经》补述、评判居多,阐发有限。也许,有了蔡元定的发挥,崔深感欣慰,自觉已毋须多言了。
风水必须学、术并举,先术后学,不懂术无以言风水。
张子微《玉髓真经》,术举学张,正确反映了风水学说的一般规律。有了刘允中注释,加上蔡元定发挥、崔与之补注,张子微的心血之作得以全新面貌完整示人。
如果说,郭璞《葬书》在晋时若有什么遗憾的话,那便是“术”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事实的论证尚不够广泛。张子微《玉髓真经》弥补了这一缺陷,使之几乎达到极致的高度,让人耳目一新,惊为“仙学”。
从某种角度上说,有了郭璞对于风水的高度理论概括,再有张子微翔实丰富的论证,两者得以互补、提升,郭、张风水相得益彰,其学、其术可以尽于一时矣。这一理论高峰,至今无人望其项背。
(本文选自桐源居士著作《千年堪舆——月泛金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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