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罗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龙新政规〔2023〕3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批次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
(五)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到户籍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新罗户籍的对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教育局窗口办理),延缓入学时长一般为一年。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本部)
1.招生计划:8个班(416人)
2.招生范围:东至龙岩大道至西陂路至苏溪河,南至苏溪河,西至龙腾路,北至人民路的合围区域。
3.招生辖区:陈陂(部分)、西山、条围村居民小组,典金尚成。
(二)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排头校区
1.招生计划:6个班(312人)
2.招生范围:东至龙腾路,南至西陂路,西至龙长高速公路,北至罗龙路的合围区域。
(三)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锦山校区
1.招生计划:6个班(312人)
2.招生范围:东至东肖溪,南至东肖南路,西至黄邦山下,北至厦蓉高速公路(经开区东肖片区红线区域内)。
3.录取办法:优先录取报名该校符合条件的前三批对象,再按批次和积分录取符合龙岩市实验学校招生条件的对象。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和录取批次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符合政策性对象子女。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四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新罗区非“七街四镇”(东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七个街道及东肖、红坊、龙门、铁山四镇)户籍的适龄儿少,以及外县(市、区)到本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
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新罗区居住证(新罗区和永定区的提供有效居住凭证),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在新罗城区居住并合法从业一年及以上。
2. 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交新罗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从《新罗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当月至6月30日。
(二)录取办法
1.第一、二、三批次
根据招生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少按批次、积分在招生范围学校安排入学。若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的顺序录取。若第一批积分相同,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若房产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二批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三批积分相同,按适龄儿少户口迁入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前三批未录取的对象根据原登记学校认定批次和积分,按填报的志愿学校依次检索录取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见附件2)。
政策性对象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类别录取。
2.第四批次
第一、二、三批录取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若积分相同,社保积分高的优先录取。
3.符合前四批招生条件的对象,同胞子女申请同校就读的,同批次优先录取。
五、积分计算办法
(一)第一、二、三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一、二、三批次积分含房产积分和户口积分。
1.若房产是向开发企业购买的商品房,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其他已办证的房产(如二手房、自建房等)以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下同)。
2.户口以迁入招生片区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选择一方和适龄儿少累加计分。户口在招生同片区内的时间可累计积分。
(二)第四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四批次积分含稳定居住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
1.稳定居住分
(1)随迁子女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
(2)2018年12月31日前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新罗城区亲友家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其父母双方不参与计分。2019年1月1日之后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城区亲友家的,不予计分,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分。
2.职工养老保险分
随迁子女父母按缴交新罗辖区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含职工养老保险有中断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社保可累加计算。
六、政策性对象
(一)民营企业职工子女
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的年纳税均达100万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者(期间参与投资的,投资时间达三年以上)子女、所聘三年及以上的总经理子女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二)现役军人子女
驻新罗辖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森林武警的子女)和新罗籍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其他符合龙岩市委、市政府,新罗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性对象子女。
(四)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子女。
以上政策性对象子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登记建档工作
(一)登记建档时间
2023年7月1日—7月8日。
(二)登记建档方式
1.网上登记方式:通过“e龙岩”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登记。
2.便民服务登记: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于2023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居住所在地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
(三)登记建档所需材料
1.第一、二、三批次
(1)户口簿(须提供适龄儿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少本页,下同);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2.第四批次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居住证(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可视同居住证)。
新罗区、永定区户籍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与居住有关的任一有效凭证或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凭证为缴交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房租等票据(缴交水电的票据须分别以水务部门和电业部门出具的凭证为准、缴交房租的票据以银行或微信转账凭证为准,下同)或之前办理的暂住证。
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政策性对象
(1)企业: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③近三年完税票据;④户口簿;⑤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⑥父母双方身份证;⑦受聘人员须提交该企业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受聘高级技术人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①军人证;②结婚证;③户口簿;④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①户口簿;②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双方身份证(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八、关于户籍与房产的说明
(一)户籍要求
适龄儿少的户籍应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二)房产要求
须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土地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或房产备案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少父母(或适龄儿少本人),且房产面积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的,其个人产权占有份额大于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有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新罗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龙岩市教育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岩教信访复字〔2015〕29号)文件执行。
(三)祖辈房产
若房产符合要求,适龄儿少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的户口落在祖辈的房产处,且父母及适龄儿少在城区内无房产,同时满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的,可凭祖辈房产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无证商品房
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但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五)无证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土地审批的权源等材料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缴交水电或燃气的起始时间计房产积分。
(六)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
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户口在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单位集资房或商住房同一片区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年与单位或村(居)签订的原始合同、缴款发票和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购房时缴款原始发票时间计房产积分。
(七)未办理交房手续商品房
未办理交房手续的商品房,按第三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房产同一片区,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八)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没有在该片区小学或中学就读,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九)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视同居住证。报名时须提交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计居住分。
九、其他规定
(一)招生登记建档所需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属第一、二、三批招生对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属第四批招生对象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若登记学校学位不足,第一、二、三批次中未被预录取的对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小学可任选片区内(见附件2)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第四批次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任选有空余学位的6所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应按《2023年新罗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记,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登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第四批对象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少被学校(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申请调剂。
(五)适龄残疾儿少入学。依据残疾儿少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形式妥善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十、招生咨询电话
新罗区教育局:
0597-3300211
0597-3300233
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本部):
0597-2891028
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排头校区:
0597-2886895
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锦山校区:
0597-2523351
十一、附件
1.2023年新罗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3年新罗区“七街五镇”小学片区统筹志愿学校一览表
附件1
备注:
1.民办学校审核时,应注意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涉麻制毒违法犯罪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等四类人员的子女,不得报名民办学校。审核后的名单经法院和公安部门审定后才可参与录取。
2.第四批提前批的对象指:自建房无手续且实际入住的、户口不在片区内凭祖辈房产登记的、集资房或二手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且业主子女户口不在片区内的、只有适龄儿少一方户籍同祖辈一起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在片区内的、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的、经福建龙州管委会认定的龙州园区企业员工子女。
附件2
END
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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