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友们好~今天是2020年9月2日,星期三,农历七月十五。
西安市鄠邑区农民乔峥荣因拆迁而家破人亡,至今还背着不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党内警告处分;而执行拆迁的《通告》被法院确认违法。
拆迁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而在鄠邑区竟敢弄虚作假、冒名签字,竟让去世4年的死人也来作证,最后这些虚假材料都层层过关,骗取了陕西省政府土地批文。
中纪委明确要求,要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要认真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要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西安沣京工业园区管委会
违法拆迁家破人亡 党纪处分后被迫同意拆迁
乔峥荣,西安市鄠邑区五竹街道办周贵坊村民,今年51岁。此前和妻子一直经营着农家乐、养殖合作社3家小企业,夫妻俩起早贪黑劳作,但面对不菲的年收入时,一切辛苦都湮没在了甜蜜的幸福之中。
然而这种幸福却在2018年12月1日被彻底打破。面对坊叔调查,乔峥荣回忆说,当晚,区委领导亲自指挥西安沣京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简称“沣京管委会”),在既无国家批准又无西安市政府委托的情况下,在五竹街道办周北村、方家寨村、吴家寨村、西五竹村张贴《通告》,把国家新农村建设刚实施完毕的村庄非法纳入棚户改造。
11天后,恶劣的事情发生了,以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不积极配合,未签订征迁协议书,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予乔峥荣党内警告处分。
“27天后的2019年1月9日早晨,‘沣京管委会’在没有对我家庭资产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评估,没有交付《安置协议》、没有进行依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剥夺了我对评估合理的复议权。强拆时我第一时间报警但未果”乔峥荣说。坊叔见到了鄠邑区五竹镇纪委的处理文件和报警受理单,“因拆迁补偿款未到位报警,已联系政府进行协调”。
乔峥荣迫于党纪处分的压力签了字,营业执照被迫注销,八间门面房被拆而失业,妻子忧愁整夜啼哭,抑郁生病,去年2月被诊断为癌症,花去10多万后于去年11月27日离世。
他的遭遇是该管委会违法拆迁的一个典型,这次拆迁涉及上述4个行政村1000多户4000多村民,土地面积1000多亩(建设用地)。据悉,拆迁过程中,不少群众遭到警方威胁,迫使村民签字同意搬迁。目前,周北村已基本拆迁完毕,方家寨等3个村拆了半拉子。
乔峥荣蹲在家破人亡的废墟上一筹莫展(资料图)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征地拆迁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致人伤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据悉,早在2011年3月17日,中纪委明确要求,要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对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目前,乔峥荣已经向中纪委举报自己的遭遇,并向国务院申请复议要求撤销陕西省政府下发的陕政土批【2019】826号文件。
实名举报至中纪委后 区上领导安排人来道歉
家破人亡后,乔峥荣说:“我要给亡妻一个交代,讨一个说法”。
2020年6月11日,鄠邑区五竹街道办纪委和司法所有关负责人约见乔峥荣,主要是受区上领导委托,专程给他进行道歉。这位镇司法所负责人说:“为了拆迁给你了个处分,我给你把话说实了,是区上范书记要给你处分的,咱镇上不想给你处分,给你处分就是为了把县老爷应付一下,我说这个话是真实的”。
接着镇纪委负责人解释说:“你那个事情我知道冤着呢,我们不能看到一个党员随随便便受到一个不明不白的处分。当时区委书记范九利把镇党委书记黄思源逼得紧,给了你一个处分,其实就没有上网进系统”。
最后乔峥荣很平静地说:“你们没有必要给我道歉,我是党员先服从,面对区委书记的错,我先执行。我已经家破人亡了,这是党纪处分引起的连锁反应,我告他范九利胁迫交易罪,用党纪措施胁迫交易签字同意拆迁的”。
俗话说“良言一句暖三冬,恶语伤人六月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改变思想上的“官念”,不断涵养“口德”“行德”和“心德”,把握好纪律的底线和工作原则,学会化解矛盾,找准处理问题的的正确方式方法。
因此,中纪委明确要求,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要认真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同时,要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启动任何项目,被征土地闲置近两年
死人来作证活人却被隐瞒 开会签字行贿村干部每人3000元
基层征地拆迁中,未批先征、扩大征迁、未批先建等弄虚作假现象比较普遍,已经引起党中央关注。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最讲实事求是,最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一旦党性弱化、信念不坚定,就极有可能为了利益去弄虚作假。
2020年7月22日,方家寨村干部介绍,2017年11月7日,他们4个村的干部被“沣京管委会”请到宝鸡眉县汤峪开会,给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好吃好喝,泡温泉招待游玩三天。会议由管委会主任杨波主持,副区长杨战海讲解棚改政策,五竹镇长夏智宏也在场,让大家在一张没有任何文字的白纸上签字,不签字不准离开会场,最后大家无奈只好违心签了字。
会后,管委会的解仲宇说:“这次给大家没有准备礼品,给大家很小的一个意思”。顺手给每人发了一个信封,打开后发现里面装有3000元现金。坊叔调查,没有去汤峪开会的村民代表,只要签过字的也领了3000元。后来村民才恍然大悟,去汤峪开会是假,通过好吃好喝好玩,骗取他们的签字画押才是真。
周贵坊村有关负责人给坊叔提供的《举报信》上载明:“我们以村三委会成员身份,现实名举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以伪造虚假证明文件骗取省政府陕政土批【2019】826号土地批复的违法事实。我们从未见过《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放弃听证证明》《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用到账说明》《送达回证》文件,也没有在上述文件上签过字。”
《放弃听证证明》材料上显示:“经村、组群众代表充分协商后达成共识,认为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合理,安置办法切实可行,符合群众意愿,一致表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决定放弃听证”。该村负责人说:“印章是我保管着,到底是谁偷盖的公章我至今都不知道”。
而方家寨村2020年6月30日会议记录载明:陕西省政府土地审批件——陕政土批【2019】8号、【2018】824号、【2019】827号、【2019】976号、【2019】603号附件方家寨村《送达回证》《说明》等签字属于伪造,公章不实;签字两村民代表非“村民代表”;刘朝阳已于2015年3月死亡。上述会议记录共有13名村干部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述两个村委会的举报信已经递交国土资源部西北督察局、陕西省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
从村组到镇上,再到区上、市上,最后到省上,这么多的审批环节都顺利过关了,这些弄虚作假之人欺上瞒下,层层骗到了省政府土地批文。很显然2020年4月17日,陕西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征收土地行为事实清楚、适应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土地审批材料中村委会公章是真,村民签字不能保证
涉案《通告》具有行政强制性 被法院判处违法
对于这次拆迁,鄠邑区政府及“沣京管委会”和村民有不同的认识。鄠邑区政府认为:管委会实施拆迁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属于民事合同“要约”行为,不是政府征收土地或房屋的行为,不具有政府《公告》的行政强制性。而村民坚持这就是拆迁征地,是借棚户区改造、道路拓宽之名,骗取了省政府土地审批并私自扩大了拆迁范围。于是村民进行了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违法《通告》。
西安市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沣京管委会”作出的涉案《通告》,并将该《通告》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而被告鄠邑区政府并未向本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或依据证明其对涉案项目所涉及的原周北村集体土地依法进行了征收,或者进行棚户区改造时作出了征收决定,故该《通告》作出并无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应予撤销。
鉴于五竹镇原周北村已有大部分村民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房屋已被拆除,且该区域改造项目涉及公共利益,撤销该《通告》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判决确认该《通告》违法。但是,鄠邑区政府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加快办理棚城改和道路拓宽改造相关手续,避免再生争议。
2019年7月4日,西安市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该《通告》违法,鄠邑区政府败诉,村民胜诉了。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坊叔核查到了一份证据,其实早在2016年9月26日,“沣京管委会”和方家寨村签署了《土地征用协议》,面积1009.31亩(包括大面积耕地),地价每亩3.8064万元,公益事业费每亩4000元,地面状况保护奖每亩5000元,征地协调费每亩2000元,上述征用土地补偿款4954万元。
陕西佳沃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明杰认为,已生效的判决书只确认该“通告”严重违法,受害人可用国家赔偿的方式进行维权,最终通过行政赔偿的方式解决被强拆的问题;同时,鄠邑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实施征地拆迁,以及实施土地上报审批过程中,已涉嫌滥用职权罪或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违纪的,应当追究其违纪责任。
漠视和侵犯群众知情权 这严重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
到底是谁炮制了上述土地审批虚假证明文件呢?2020年6月28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书面回复举报群众称:“经调查,省政府下发的陕政土批【2019】826批复内附资料,《征收土地预告知书》《放弃听证证明》等资料由沣京管委会提供,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涉及伪造虚假证明文件,签字伪造骗取土地批复问题,请向该管委会进行申请答复”。
而上述管委会有关人员给群众回复:“我只能保证村委会公章是真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签字我不知道,更不敢保证是真的”。
近年来,我们党反复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知情,就无法参与;不知情,就无从选择;不知情,就难以监督。知情权不落实,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都必将落空。从这个角度看,知情权作为人民理应具有的权利,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需要扎扎实实地加以落实。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漠视群众知情权,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务等。出现此类情况,有的是因为干部存在严重的特权思想,有的是因为维护个人和单位的不正当利益。然而,不论出于何种理由,这种行为都违反党的纪律,都将受到纪律处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服务于人民,对待群众的态度是一面反射镜,什么样的态度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党中央的要求,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营造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否则,就会背离党的根本宗旨,侵犯群众权益,就要受到党纪的追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言犹在耳,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绝不能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治理弄虚作假之风,必须严明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对弄虚作假党员干部的惩处力度,提高弄虚作假的成本。
(漫画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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