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政府组织如何申请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一)申请基本要求
非政府组织申请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1.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必须与经社理事会的工作相关;2.必须有透明、民主的决策机制和民主通过的章程;3.必须有固定的总部和执行官员;4.提出申请时至少已成立2年;5.有代表其成员发言的权威;6.具有代表性的机构;7.具有适当的问责机制;8.必须向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提供财务报表,包括直接或间接的捐款、其他捐助以及费用。
(二)申请的主要流程
1.为非政府组织创建简介。进入非政府组织处主页(,下同),点击左侧菜单中的“Apply forconsultative status”(图1);点击“Profile registration”标题下的“Add yourorganizational profile”(图2);点击“Create a new profile”(图3),完成此步骤后,如果简介获批,将收到通知,并将收到登录到该网站的登录信息。在获得批准后,可以继续提交在线申请。
图1为非政府组织创建简介
图2 为非政府组织创建简介
图3 为非政府组织创建简介
图4 为非政府组织创建简介
2.提交包含问卷和辅助性文件的在线申请。若非政府组织计划申请第二年的咨商地位,需在今年6月1日前在线提交申请,若6月1日后提交将延期至第三年,申请语言仅支持英文和法文。进入非政府组织处主页并点击“Login for iCSO database”(图5);点击“Consultative Status”选项卡,向下滚动并点击“Application”(图6);填写申请表,必须填写所有字段;上传本组织章程及修正案的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和财务报表副本等文件,所有文件也需要翻译成英文或法文。(问卷样式见附件1)
图5 提交在线申请
图6 提交在线申请
图7 提交在线申请
3.对申请进行初步筛选。非政府组织处收到申请后进行筛查,确保非政府组织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便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对其申请进行审查。
4.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审议申请。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每年1月和5月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非政府组织关于咨商地位的申请。非政府组织可以委派两位代表出席审议会议,回答或解释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可能提出的问题,但这并非强制性的,也不会影响申请结果。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将发送到非政府组织的邮箱中,并要求其在必要时作出回应。
5.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授予非政府组织咨商地位类别的建议,或决定推迟审议申请。
6.批准申请。经社理事会在其4月和7月的会议上分别审议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在常会和续会上提出的建议,并作出最终决定,随后非政府组织将收到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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