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卦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爻辞直译:龙战郊外,血色玄黄。虽不言凶,实凶不可言。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象辞直译:龙战于野,阴阳之道终穷,归于太极。

经文解析:(正文)

坤之大用在于承乾,而乾之正位在五爻,故坤至六五最为中正而元吉,此地其用已极,其德已至,过此则为不常。

道贲于中,用贵于时,时过则失中,道极则途穷。坤上爻位太过以致于逼乾,故爻辞乃龙战之象,已见战血之状。

坤本顺承之德,过其位则失其常,恣其用则侵其上。上六居阴之极,处地之高,与乾之亢对应。因气数所致,上六积阴达变,其德已倾向于阳,本非龙,因其嫌于无阳故称龙,已与天龙势不两立。本当匹偶而相合,却两相猜忌,逼迫以使其顺降,婚媾反为仇寇,最终以兵相见而俱损,以至伤夷折衄。

上六以下凌上,柔而侵刚,反道为用,戾理逞强,披发佯狂,其气必不长久,必将崩溃而血散于野。龙为乾之物,本不与坤争,然上六之气逼凌不已,阳不得不自保,下野而与之争。龙弃天而降野,失势也不易胜。

阴阳乱序,乾坤失纲,阳亢犹不可,阴极更无章,故相交而成相杀,相匹而成相克,毁生化之功,伤代终之德,遭两败之害,致天地崩坼。生化之机停息,而万物之命已绝,故象辞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此乃天地之变,坤凌乾而战于野,妄争而遇敌,乾弃天而倾身,轻衅而争战,战血见玄黄之色。天地失其常经,故流血而同见其精。玄为天之色,清而无浊,天之玄色不可见,见则必败。黄为地之色,正而居中,地之黄色不可杂,杂则必溃。

阳之与阴,必相涵育,以成匹偶,乃不失其序。故阴不可长,坤不可先,乃动静刚柔之道。阴长于阳,则不能顺阳,坤先于乾,则不能随乾。先迷失道,悖逆争强,此终成战败之象。假若上六战而能胜,势必阴阳倒置,天下无此机理。故战必败,而同归于尽,万物归于鸿蒙,一切同将澌灭。

此龙战之象,不见于乾上九,而见于坤上六,是因为阳不与阴争,而阴则必争于阳。阳极则自变阴,而阴则必与阳战而后变。坤之上六,穷而必变,变之前则先与乾战,不似乾上九只有自悔而已。

过六五之正,则成上六之灾。果守中不失,居正不偏,独着黄裳处下,居中通天,统天下而同归,浃万物而同化,守中致一,为一切之所仰,奈何有玄黄之杂,战血之殃。失中则失德,失德则丧位辱身,相连而及,牵以俱尽。

坤上六逼乾所导致的战争之祸,乃由阴极而起。故治世不存在征伐之事,不治而乱始见战争之端,阴盛而极方有逆行而犯上,故善者无吝,吉者无悔,阴道不可长,天下之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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