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送两名女孩回金华,来我市务工的小伙子覃某竟醉酒驾车上高速。近日,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四大队查获了这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7日晚上,高速交警巡逻至义东高速时看到,一辆银白色轿车在第三车道上以二三十码的车速“龟速”行驶,并且不时扭来扭去,在高速公路上玩起了“贪吃蛇”。高速交警立即跟在后方拉响警笛预警,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并且通过喊话要求车辆在就近出口驶离高速。
随后,高速交警对驾驶员覃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达到208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便将车内3人带回大队调查。
经初步调查,覃某出生于1996年,几天前他从贵州老家自驾车到东阳找工作。27日,覃某在东阳碰到老乡梁某、魏某两名女孩。两名女孩居住在金华,27日当天来到东阳游玩。覃某便约梁某、魏某,在东阳的一家江西饭店吃晚饭,期间他喝了两小瓶白酒。
吃完饭后,天在下雨,两名女孩一时找不到车回金华。覃某便自告奋勇当起了“护花使者”,提出送她们回金华。他抱着侥幸心理开上高速,谁知半路上晕晕乎乎,开车不稳。幸好高速交警及时发现,才没有酿成事故。
目前,覃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涉嫌危险驾驶罪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请大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记者蒋雯 通讯员 靳科 陈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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