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早年演讲时候讲过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大概意思说,如果你家里至亲违法犯罪了,你咋办?

正常人要么包庇,要么检举,对不对?

但是其实不是这么简单。

真的高高兴兴去检举,为民除害的,恐怕是少数。

真的能够下决心不管你干了啥伤天害理的事情我都包庇你得,估计也不多。

大体来说就是:我去检举你了,大义灭亲,但是陷入深深地痛苦和纠结;或者我选择包庇你了因为你是我亲人,但是我知道我这样做是不对的。

这才符合人之常情。

要知道,包庇窝藏罪犯,那其实也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有人因为亲人这么做,并且愿意承担责任,那么旁人也没啥好说的,亲亲相隐嘛。

但是如果你包庇了,可你不承担责任,还振振有词,那么社会道德就不能接受。

反过来,你敲锣打鼓去检举,绕世界说嘿看我大义灭亲呢,那大部分人也看你不起。

讲这个是要说:正确的、好用的、好使的意识形态,一定不能脱离群众,一定不能脱离人之常情。

比如最近你都能看到一大堆所谓的正面宣传,还是那种家里死人不回去,小孩生病没人管,得了重病不去治之类的。请问这都什么年代了,有几个人会因此被感召?你这个到底是正面效果还是负面效果心里没数?

再举个例子,我之前《》就说过,你周围就没人论文抄袭?就没人数据造假?就没人用假发票去冲账?我想你但凡在一个还可以的大学混过,是个人都能张口说一大堆人这么干。而且这指控十有八九错不了。

那我问你,你去检举了吗?

你看,是不是一问,你就尴尬了。

没事,我知道,你要么多少也参与了点(你申报奖学金那材料,真的经得起考验?你申报课题有没有“综述”?点到为止),要么你自己干干净净,但是你也不想也不愿得罪人,选择了乡愿。比如某个教授又是骗经费又是乱搞论文,但是对你还不错,让你按时毕业了,没卡你,平时补助发的也算大方,这时候要你去举报他,强人所难

所以这种时候,你选择不去举报,选择装没看见,我觉得符合人之常情。不必苛责。如果有人非逼着你去大义灭亲,那他自己才有毛病。

但是,凡事都有代价。你这样乡愿是可以的,但是作为对价,你自己再去大骂什么学术不端,什么人心不在科研,什么诺大的中华没有一张安静的书桌,就太装闲b了,是不是?

空泛的去骂一个现象,从来不需要勇气,但是让你具名,点名,为你言论负责,你肯定又不愿意。那很简单,你自己都不愿意,有啥资格要求人家愿意呢?

所以这个就叫历史共业。对历史共业的事情,那就大家一起承担,忍受。

因为一个事情既然是历史共业,那就一定是有些地方很难克服,有些地方离不愿意支付这个代价,那你承担这个后果,很公平么。

正确的主张,从不强人所难,从不违背人性。相反,那都是铺好了路,算好了帐,等你自己主动过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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