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月8日),四川凉山州昭觉县公安局通报一起涉疫案件。
2022年10月8日,昭觉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涉嫌非法转运涉疫重点人员、甩客的案件。
2022年10月6日,马海某某(男,30岁)和古次某某(男,20岁)驾驶两辆小型客车有偿搭载13人从国内某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凉,驾驶员在明知车上乘客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为逃避疫情防控措施在雅西高速西昌服务区甩客后,隐瞒行程前往昭觉,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马海某某、古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对上述两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如实报备行程信息,共筑防疫坚实屏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凉山政府发布打击甩客等的公告
今日,凉山政府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甩客、非法转运涉疫重点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绝大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本土病例,疫情溢入我州的风险极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严厉打击甩客、非法转运涉疫重点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网络预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包括:大中小型客车等社会车辆)。
二、严厉打击将疫情风险地区来(返)凉人员在辖区高速公路(含服务区、停车区)下客,让乘车人员步行、翻越高速公路隔离设施或由本地车辆运送出高速公路等甩客、非法转运,逃避疫情防控卡点检疫等违法行为。涉及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行为,将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严肃查处。
三、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禁单位和个人在人员集中地、机场、客运站点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扰乱公共交通运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以及私自包车接送中高风险区务工返乡人员等行为;严禁单位和个人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全州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将联合境内高速公安交警、高速交通执法机构,加大对甩客、非法转运涉疫人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五、广大群众和运输企业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拒绝在高速公路、高速路口、服务区等下车、转车、乘车。因乘客个人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违法线索及证据。
举报电话:110(公安机关) 12328(交通运输)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凉山州公安局
2022年10月7日
据平安昭觉、凉山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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